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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教育新风 做“四有”教师——经开区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暨师德承诺签订仪式
发布日期:2019-01-03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数:

拒绝有偿补课

拒绝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2018年11月30日,经开区幼儿园教育集团郑重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暨拒绝有偿补课及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幼儿园公开承诺活动。

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经开区幼儿园教育集团吴忠园长带领全体教师共同学习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培幼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细致耐心;不得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

五、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幼儿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六、关心爱护幼儿。呵护幼儿健康,保障快乐成长;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歧视、侮辱幼儿,严禁猥亵、虐待、伤害幼儿。

七、遵循幼教规律。循序渐进,寓教于乐;不得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入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推销幼儿读物、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保教行为。尊重幼儿权益,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随后,老师们又一起认真学习了《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在学习中老师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新师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鞭策自己,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以教师的爱心换取家长的放心,树立教师新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幼儿教师。坚决拒绝有偿补课,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幼儿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德立人,为教育事业做出最大的贡献。

经开区幼儿园教育集团吴忠园长表示:

师德教育是具体的,应该体现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实践过程中,希望老师们从小事入手,从教育教学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以此不断强化自己的师德修养,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从而真正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和人生价值!